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109年10月22日虎農教字第1090008532號函暨本府109年8月6日府教學
二字第1092418221號函辦理。
二、「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項目採計作業補充說明」之規定中,有關獎勵紀錄、出缺席紀錄、無記過紀錄、均衡學習、競賽採計等項目,採計皆至國中三年級上學期止。
三、爰上,110年本縣辦理全國中等學校運動會,調整本縣各級學校上課日,經110學年度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委員會會議決議通過,訂定110年2月17日為採計截止日,請各校務必轉知教師及學生之相關積分採計、銷過、銷假等作業,務必於110年2月17日前完成,其後皆不予以追朔。
四、110學年度雲林區各類特殊情形學生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積分採計規範(如附件),請學校確實掌握在校各類特殊情形學生之情況,並主動告知學生及家長相關資訊,並請公告於貴校網站,以維護學生入學權益。
五、另依本府109年8月6日函,雲林區全縣性競賽項目超額比序採計前六名序位獲獎者取第一名至六名,獎狀請明確列出名次者,方予採計,獎狀有列等第及名次者,以名次採計。惟109年因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疫情因素停辦各項全國競賽,停辦之競賽所頒發參賽證明,納入雲林區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積分採計,參賽證明視同入選,採計分數為4分(依實際參賽人數核實計算),適用自110及111學年度入學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六、雲林區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採計項目新增「豐泰文教盃全國機器人年賽暨雲林縣國中機器人創作大賽」,納入雲林區高級中等學校免試入學超額比序競賽縣級競賽採計項目,不納入全國賽採計範圍,自109年起辦理之競賽開始採計。